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为切实提高全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行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省级地方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并于2025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该《规范》由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规定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经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培训。为做好全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推动规范更好地实施,江...
各会员单位:为切实提高全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协会特聘请省内外地质灾害防治知名专家教授,举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班,主要从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点等方面进行授课。具体事项如下:一、培训人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业务的单位,可选派业务骨干自愿参加培训。计划培训名额120人。二、培训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
各会员单位:协会于2024年6月20日,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协会应参加表决常务理事1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常务理事18名。3位监事全程参与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协会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协会专职副秘书长主持,本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微信线上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一、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升为常务理事单位,江西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新增为常务理事单位;二、江西丰宜能源...
各会员单位:为提升地质灾害治理防治项目质量,服务会员单位风险双控项目和国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实施,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定于2024年6月3日在吉安市举办2024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承担国债项目及专项资金安排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名额100人,报满为止。在省、市、县(区)地质灾害项目技术指导专家库成员不重复报名。...
各会员单位: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经第二届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决定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换届)大会。会议方案和主要文件及拟任第三届协会负责人名单已报省民政厅备案,并获省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批复同意。现将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换届)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1、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2、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第二届会长、副会长;3、...
1月5日,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议以通信方式召开。会议由协会专职副秘书长王星东同志主持,协会常务理事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换届相关事项: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换届方案;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第二届监事会报告;第三届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第三届会员代...
各会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协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评价”活动。经过参与评审人员...
根据《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协会继续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单位”评价活动。为确保评审工作客观公正顺利进行,依据《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2023年度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评价评审工作方案”,并从各会员单位推荐的评审员中随机抽取了评审员参与评审。评审人员严格审核各申报单位资料并给出了初步意见,为保证评审结果客...
各会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 3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评价暂行管理办法》,协会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信用单位”评价活动。经过参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