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第一条本会的会员为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二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凡从事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工作和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单位,自愿申请获批准后,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二)凡从事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工作或管理工作的人员,以及具有咨询、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身体健康,自愿申请获批准后,可成为本协会个人会员。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单位会员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

2.单位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关文书;

4.申请单位填写会员登记表及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三)个人会员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职称证、学历证书;

2.申请人填写的会员登记表格;

3.本人工作历程、业绩、学术情况。

(四)由本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经上述程序后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七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一年以上不按规定交纳会费,经催促无效的;

(二)二年以上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单位名称: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维多利亚华庭8栋801室     电话:0791-86561269
投稿邮箱:jxszzps2022@163.com